“如果一家境内企业想从境外进口价值340万元的货物,这家公司最终得为这批货物支付多少钱?340万吗?”不,这条看似简单的数学题,在实际生活中很可能并不那么简单。
因为按照中国目前的贸易结算机制,境内企业和境外企业发生贸易只能采用非人民币币种结算。这就意味着,企业在贸易过程中必须承担汇率风险。
以上述340万元的货物为例,如果两家企业签订协议时约定用美元(1美元兑6.8元人民币)计价,即支付50万美元;但实际上,等到对方货物在10天后运到,境内企业最终支付的成本很可能是342.5万元。原因是,此时从银行购买美元的汇率已经变为1美元兑6.85元人民币。
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尤其在汇市极为动荡的2008年,不少企业更是深受其害。不过,这一现状很快就会有所改观。同样以上述交易为例。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推出,只要这家企业在上海或者广东的四个城市,今后它就可以选择使用人民币结算,无论其它币种怎么波动,它为这批货物支付的成本永远是340万元。
“国家决定进行的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会对这些境内进出口企业产生非常巨大的影响。这些企业今后再也不用担忧汇率风险了。”交通银行研究部研究员鄂永健昨日说。
目前有能力让境外企业接受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境内企业并不在少数。今后,这些企业完全可以让境外企业按需要承担相应的汇率风险。
而受益于人民币贸易结算的企业远非进出口企业。
对于那些母公司在境内,但在海外(尤其是东南亚地区)有投资的中资企业;或是母公司在境外,但在境内有一定投资规模的企业来说,今后他们自己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也可以直接使用人民币贸易结算,再不用再平白无辜地遭受汇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