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收款保障的情况下,千万不能做记名提单。
因为在许多国家里,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可以不凭提单就可以提货,因此提单实际上已经失去了货权的作用。就象空运提单一样,收货人只要凭身份证明就可以提货。
即便是信用证结算,开证行都不愿意接受记名提单,所以一般信用证都规定为:TO ORDER 这样的空白抬头的提单,由此来控制和掌握货权。
因此,不能只片面的记得记名提单的不可转让,还要记住“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可以不凭提单就可以提货,因此提单实际上已经失去了货权的作用。”这一至关重要的一点!概念一定要记得全面,才不会给工作带来差错和损失。
所以只收30%货款,且后T/T 70%的收款方式,如果做成指定收货人提单,即记名提单的话,客户如果信誉不好,不付款,将有可能遭遇款、货两空的境地。
当然,如果对客户有信心和收款有把握,则另当别论。
类似被骗经历
我公司是生产经营化工医药原料出口的,某曰收到一洪都拉斯客户的询函(吐温20),对方当时提出的条件很诱人啊:TT预付,FOB,每个月2柜。每年30万营业额,邀请免费旅游,还吹嘘他们家族在洪都拉斯当地很有名望,属皇室派系。。。。在我们报价之后,对方很爽快的接受了,并来邮件告知正在安排预付。一切好像发展的太顺利了,也就开始了我人生首次商场被经历。
而事实上,这位客户的骗术可谓高超,先用以上诱饵调起你的胃口,然后便逐渐显露出狡猾的一面。本来答应全部预付的,后来种种借口磨磨蹭蹭的终于谈妥10%预付。当收到10%的货款后,我们当然是正常安排发货了。但是发货以后,准备向客户寄单催款的时候,对方就变得很难联系到,提单当然还在我手里。这期间,他曾回过一封邮件,说他父亲在美国佛罗里达的一块地产要打官司,他过去处理,因此没有和我联系。靠,现代生意人居然还能因为通讯问题与客户失去联络?
这样过了两个月,船公司来电话,说货已到港多曰,即将超期,当地海关将视为无主货进行拍卖。情况紧急,再三与客户联系,邮件根本没有回复,传真也没有,打电话过去他不在,他们公司的员工居然大多不会英语!好不容易有一个,那个蹩脚到极点啊!这时,对方也回过一封邮件,说他家族的某个兄弟被绑架了,在当地媒体很轰动,因此影响了正常生意的进行。后来分析这纯粹是借口谎言!怎么人生难免遇到的不幸,都被他赶上了?
因为是FOB,船公司也担心最后收不到运费,因此故意把夸张了后果的严重程度和事情的紧迫性,我公司也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遂决定运回货物。
结果就是我公司负担了来回海运费及目的港逾期费用。
所以,告诫各位同行,为保险起见,FOB条款最好还是TT到款之后再发货!
来源:外贸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