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设计是把服装的实用功能与审美功能在特定条件(材料、设备、生产技术等)下有机地结合起来的工作。服装设计首先要满足人的生存需要。满足人类生存的需要是服装设计的前提条件,也是服装设计的基础。其次,服装设计要符合人的审美要求。
服装设计的视觉焦点是指在整个设计中引起视觉兴奋和刺激的部位,视觉焦点的设置,能吸引人们的视线,增添服装的活力和情趣,起到锦上添花、一语道破之妙用。视觉焦点一般设置于具有强烈装饰趣味的物件标志,既有美的欣赏价值,又在空间上起到一定的视觉引导作用。
重复能产生出具有一定秩序美的节奏和律动,能产生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形成良好的视觉效果,成为趣味中心。
肌理
用同一材料做出的服装,如果材料表面肌理完全一致,会使人感到平乏、单调。设计者尽可能采用各种技巧,使同一材料产生不同的肌理,并把它们运用到服装相应部位。打褶、镂空、浮绣、拼缀是常用的使同一材料产生肌理变化的方法。特殊的视觉肌理和触觉肌理能形成别具一格的风格特色,从而成为趣味中心。
图案装饰
服饰图案是把通过艺术概括和加工的纹样,按一定的规律组织起来,并能通过一定工艺手段与服装结合的图形,对丰富和加强服装的外观美起着重要的作用。服饰图案风格各异,凭借形象和色彩,情与景、意与境交融在一起,使形象鲜明、生动,产生强烈的感染力。例如:法国时装设计师拉格菲设计的冬夜礼服,用刺绣的方法将一个豪华的烛台绣在礼服上,极富戏剧性与娱乐性。前胸的烛台,也形成了服装的视觉焦点。
立体服饰
如利用面料制成的立体花、蝴蝶结等产生立体效果,又如盘花纽和宽、细裥工艺制成的胸饰具有浮雕效果,服装的结构方式使面料能形成风格各异的体感,产生强烈的视觉效果;
色彩对比
色彩是服装外观最引人注意的因素,服装色彩给人的印象、感受,主要是由色彩的基本性质决定的。通过色彩名度、纯度、色相、冷暖、面积的对比,形成千变万化的色彩情感效果。对比意味着规矩的突破,平淡中的突出,一般中的不一般。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服装色彩的新异性。它使服装具有醒目的印象和感人的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