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纺织行业的规定,凡毛纤维含量为100%的羊毛衫,无论精纺或粗纺,都称为“纯羊毛衫”。但实际上为了改善纺纱性能,提高耐用程度,精纺成品允许含有不超过5%的非毛纤维(如锦纶、涤纶等)。粗纺成品允许含有不超过7%的非毛纤维。
若用于装饰,而且装饰纤维必须是可见的,则精纺成品非毛纤维含量可放宽至7%。粗纺成品允许含有不超过7%的非毛纤维,但两者(指为了装饰和改善纺纱性能)总量不得超过7%。
纯羊毛衫若加入了标准中允许加入的非毛纤维,则不论精纺或粗纺产品,都只能标以“纯羊毛”,而不能标以“100%羊毛”,只有含毛量确为100%的成品,才能在缝入商标或吊牌上标以“100%羊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