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师考试辅导(5):抓住政策进一步推进政府节能环保采购工作(上)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印发了《2009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国办发(2009)48号)(本文简称国办发48号文件,下同),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联系我们政府采购行业工作实际,就是要抓住国办发48号文件发布契机,进一步推进政府节能环保采购工作。
以学习国办发48号文件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以大力推进政府节能环保采购在全国各地平衡发展
首先,要在认真组织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深入学习国办发48号文件的基础上,按照该文件要求,继续广泛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以节油节电和全民节能为重点,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普及节能环保知识,积极倡导节约型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做好2009年全国节能宣传周、中国城市无车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使人们真正认识到节能减排是推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重要内容,从而以积极的姿态投入到政府节能环保采购工作中去。其次,通过多种媒体(电视、报刊、杂志等)、多种形式(会议、宣传画、宣传栏等)、多种渠道(政府宣传渠道、单位宣传渠道、社会宣传渠道等)来大力宣传推进政府节能环保采购的重要意义,尽快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使人们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推进政府节能环保采购是降低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开支,节省财政资金,推进企业节能环保技术进步,扩大节能环保产品市场,提高全社会资源忧患意识、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以从思想上保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工作落到实处。再次,要通过开展行之有效的各种活动,进一步发动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去自觉推进政府节能环保采购工作。一要对各采购人、供应商,以及政府投资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中的领导干部和相关经办人员,强化法治教育,引导和督促其依法采购,在采购中严格执行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规定;二要大力开展政府节能环保的业务培训活动。要分批分期对广大采购人、供应商,以及政府投资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中的负责人、财务和物资采购(销售)等相关人员,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展不同形式、不同重点内容的业务培训,并注意强化培训管理,着力提高培训质量,以从提高上述人员的业务素质上为推进政府节能环保采购工作服务。三要大力开展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观摩活动,要通过有代表性单位进行的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的典型事例,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去观摩,使人们亲身感受到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的好处;四要开展采购效果评价活动.这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中首次明确的,也是推进政府节能环保采购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要通过评价活动.使人们知道在自已的采购行为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必要性和优越性,以增强各地进一步做好政府节能环保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推进政府节能环保采购工作在全国各地平衡发展。
以贯彻国办发48号文件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政策措施,以大力推进政府节能环保采购在全国各地有效发展
一是按照国办发4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经济政策。“继续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实行鼓励余热余压发电的上网和价格政策。继续推进电价改革,完善需求侧电价管理制度。继续实行推进节约用水的水价制度,鼓励使用再生水。完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偿制度。出台农村老旧渡船拆解改造补偿制度。研究调整车辆购置税政策。推进环保收费改革,提高收缴率。研究建立污染物减排激励机制。修订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继续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资源性产品出口。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进一步扩大用于节能减排的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研究开展污水处理项目收益债券试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二是推动颁布《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统一招标投标规则,对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作出硬性规定。如规定:在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中,在政府机构的日常政府采购中,凡清单上有的节能环保产品且适用于该采购项目的,其采购比例应是100%。这也是国际惯例,如澳大利亚对环境产品采购很严格,他们以国家安全、保护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外国供应商进入本国政府采购市场,这种做法是很值得我们借鉴的。三是大力实施推进节能减排的政府采购政策,完善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公示制度和执行政策的奖惩制度。就是要像扶持自主创新产品那样出台一系列实质性、倾斜性的支持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主要有:①进一步做好节能环保产品认证的推进工作,为充实和扩展节能环保政府采购范围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并在此基础上不断修订完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使广大采购人能采购到称心满意的节能环保产品。②建立信息库,为节能环保产品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创造条件。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要依托政府采购网,建立节能环保产品供应商管理系统和节能环保产品需求信息库。这样,政府机构、政府投资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在需要采购时,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就可以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向节能环保产品供应商发布采购信息,防止节能环保产品供应商因采购信息缺乏而失去投标竞标的机会。③出台财税金融扶持政策。一方面,可以对采购和使用节能环保产品达到一定数额的政府机构、政府投资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同时对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成效显著,且采购规模达到一定数额的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给予重奖;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实施税收优惠待遇,或实行一定比例的减税,或通过政策性银行,以贴息、增加贷款额度等方式,保证国内生产企业生产更多更好的先进节能环保产品、以适应越来越扩大的政府节能环保采购市场的需要。四是开展现行采购法规、规章的清理工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保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要求,重点清理是否存在通过设定歧视性条款限制节能环保产品使用,以及排斥或者限制外地节能环保产品供应商投标等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规定;是否存在其它与《政府采购法》不一致,影响扩大内需、保证经济增长决策部署的规定。及时提出修订或废止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以保证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不受有关规定影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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