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日前出台了《大庆市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等10个方面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
《方案》提出,到2020年,大庆市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总体高于93%;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安肇新河流域大庆市辖区内污染源排放得到进一步控制。
《方案》还确定了61项工作任务。包括狠抓工业污染防治,今年年底前全部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实施工业企业污水排放提标改造等。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进一步加强污泥处理处置管理等。
今后,大庆市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自今年起,将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