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连续发布《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通知》2个文件推动PPP建设。
《指引》明确了物有所值评价的前置手续和必备材料以及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的具体评价内容,提供了各行业项目测评时的重要依据。“《指引》主要关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风险识别与分配、绩效导向与鼓励创新、潜在竞争程度、政府机构能力、可融资性等6项‘基本评价指标’,这6项也是财政部目前推进PPP规范开展所主要关注的重点方向。因此也被明确作为评价的‘必选动作’。”上海财政局外经处纪鑫华说。
为平衡不同行业和不同地区PPP项目开展和咨询服务的实际情况,财政部也设定了相关“补充评价指标”作为定性评价的“自选动作”,包括项目规模大小、预期使用寿命长短、主要固定资产种类、全生命周期成本测算准确性、运营收入增长潜力、行业示范性等。2套“动作”的指标权重分别为80%和20%。
而对于外界争议较大的物有所值定量评价,该《指引》也给出了计算的原则方法,将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股权投资、运营补贴、风险承担和配套投入等各项财政支出责任的现值加总为PPP值(政府方净成本现值),将参照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维护净成本、竞争性中立调整值和项目全部风险成本加总为PSC值(公共部门比较值)。前者小于后者的,即为通过定量评价。
《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通知》则是推动建设全国PPP项目信息的管理和发布平台。《通知》规定,要统一授权分级录入项目库信息,原则上经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评估、筛选的潜在PPP项目基本信息,均应录入综合信息平台。《通知》还规定,PPP项目库中各项目所包含的咨询服务机构、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等信息,直接进入机构库。对于PPP项目基础信息,以及PPP项目政府采购资格预审公告、采购文件、确认谈判备忘录等采购信息,综合信息平台与中国政府采购网实现信息共享。各省、市、县级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机构、社会资本、咨询服务机构、金融机构、专家、公众等用户,可通过互联网在线访问、查询PPP相关信息。
纪鑫华认为,建设PPP综合信息平台,用以收集、管理和发布PPP项目信息等内容,一方面强化了对PPP信息的规范发布要求,将各级政府PPP项目的基本信息以及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和移交阶段的信息全部纳入信息平台,让PPP项目经得起公开的要求和检验,从而打压了“伪PPP项目”的空间。另一方面,从长远来看也更为重要的是,建立和完善全国PPP项目信息,可以为日后的大数据运用打下坚实基础,能便捷地跟踪监督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地发现异常预警信息,并能指导地方政府完善项目设计方案。
值得关注的是,为了强化信息发布和公开的要求,《通知》中明确,“国家级和省级示范项目、各地PPP年度规划和中期规划项目均需从综合信息平台的项目库中筛选和识别。未纳入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的项目,不得列入各地PPP项目目录,原则上不得通过财政预算安排支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