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网站消息,中韩双方9日共同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第一次降税,2016年1月1日第二次降税。同日,中澳双方共同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第一次降税,2016年1月1日第二次降税。具体降税幅度商务部已在部网站公布。
商务部表示,中韩、中澳自贸协定是中韩两国和中澳两国经贸关系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将进一步扩大双边贸易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双边投资的可预见性和透明度,促进中韩两国和中澳两国间货物、资本、人员等的自由流动,为业界创造更加便利、透明和公平的贸易和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