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保部通报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称《水十条》)落实情况的进展。
根据环保部的介绍,各地、国务院有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水十条》取得阶段性进展。环保部将及时加以总结,定期编制“水污染防治工作简报”,向国务院及各地、各相关部门通报《水十条》实施进展、工作经验等,共同推进 《水十条》落实工作。
《水十条》由国务院于今年4月发布,实施已有半年,是新一届政府继2013年9月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之后出台的第二个环保行动计划。
这份耗时两年、修改30稿之多的文件提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首次点名公布部门职责清单,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明年起每季度公开饮用水情况,到2030年全国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消除城市黑臭水。因制度之严格,《水十条》能否完全落实曾引发各方讨论。
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戴星翼曾在《中国环境报》发表文章称,中国工业仍存在分布散、规模小、技术工艺水平低的特点,而《水十条》要求严格,相比之下,环保部门的监管能力存在重大缺口,其现有监管能力远远不够。
中国网4月21日发布文章称,此次国务院发布的《水十条》,除了对相关政策作了进一步明确之外,还公布了涉及17个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如果17个职能部门能够合力运行、协作推动,那么,《水十条》的落实将具有保证,企业违法违规排放等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反之,则新规极有可能再次成为摆设。
《21世纪经济报道》10月13日援引环保部一位官员的话称,就《水十条》的落实而言,最关键的是水污染防治的协商机制、有关配套政策、目标责任书和考核办法这四项工作,目前都在推进当中。”
为了支持和引导《水十条》任务的落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7月,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印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其中,2015年专项资金规模增加至130亿元。
该专项基金重点支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水质较好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地下水环境保护及污染修复、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跨界跨省河流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等相关工作。
根据《水十条》的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是实施《水十条》的主体,要于2015年底前分别制定并公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逐年确定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报国务院备案。
“水污染防治工作简报5”透露, 北京、天津等地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基本编制完成,拟报请市政府审批; 江苏、浙江、安徽、山东等地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初稿)已完成,正在征求意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