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浙江省衢州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衢州市电子商务工作进入新一轮提速发展期,各地、各部门围绕产业园区集聚、重点平台建设、龙头企业培育、体制机制创新,掀起了一股前所未有的发展热潮,衢州市电子商务大发展大追赶成效明显。
据统计,1-8月份全市实现网络零售额33.43亿元,同比增长66.73%,增幅位居全省第一,比全省平均增幅高出23.91个百分点,比增幅第二的台州高出7.67个百分点;居民网络消费额42.13亿元,同比增长46.95%,增幅全省第三。在最新发布的2014年中国“电商百佳城市”榜单中,衢州排名63位,比2013年前进两位。
新目标新启航
电子商务蓬勃发展,促进了传统交易方式的改变,推进了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已成为推动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新增长点。国家、省级层面先后出台一系列电子商务支持政策,浙江省内各地市也相继加大政策支持力度。9月25日,衢州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20条新政,明确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
目前已有53个城市被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等8部委认定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浙江杭州、宁波、温州、义乌已获此殊荣。衢州市力争到2017年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各县(市、区)全部进入全国百强(佳)县行列,全市规上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达80%以上,培训各类电子商务人才50万人次以上,全市电子商务网络零售额力争突破300亿元,培育一批电子商务实力企业,建成一批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特色小镇,创建一批电子商务专业村镇,促进衢州电子商务产业可持续繁荣发展。
20条新政,涵盖园区、企业、招商、公共服务、人才等各个方面,创造了衢州电子商务扶持政策的多个“首次”,为衢州电子商务蓬勃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生态体系。
每年扶持资金
5000万元以上
根据新政策,市政府每年将统筹安排5000万元以上的资金用于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其中:市财政每年统筹3000万元资金,用于市本级重点电子商务园区和平台建设;每年安排1000万元以上资金,用于奖励扶持市本级电子商务企业和产业发展。“在这之前,市政府的电商扶持资金为每年1000万元,此次政策直接在原有的基础上翻了5倍。”商务局工作人员说。
除市本级以外,此次新规还首次出台对各区块的资金扶持政策: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对县(市、区)和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电子商务工作的考核奖励。
各区块各提供
10万平方米场地
要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盘活存量资源必不可少。此次新规为加快“腾笼换鸟”、“电商换市”的步伐,规定各区块要各提供10万平方米左右的场地免费用于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以前虽然也有补贴,但从未像这次一样,明确提出场地面积要求。”市商务局工作人员相告,根据此规定,衢州市三年共可提供80万平方米以上的场地免费用于支持电子商务发展。
新政提高了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的奖励补助标准。经认定的电商产业园区,按其配套设施实际固定资产投入额(不含基建和土地款)给予园区运营主体不超过30%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园区内电子商务企业上年度对地方财政贡献首超500万元的,给予园区运营主体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运营主体对入驻企业实行“零房租”的,经认定给予一定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针对电子商务产业园的扶持政策中,还首次明确给予跨境电商产业园区以补助和奖励,对列入省级跨境电商园区的,除上级扶持资金外,给予园区运营主体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列入国家级跨境电商园区的,除上级扶持资金外,给予园区运营主体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市长特别奖
鼓励企业投身电商
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企业。为鼓励更多的人投身电子商务,此次新政特别明确了7条规定来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其中最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的便是首次在衢州市市长特别奖中设立“电子商务企业成长奖”奖项,每年进行表彰奖励。
在市长特别奖以外,其他6条规定明确了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初创企业、电子商务配送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补助和奖励。
跨境电子商务:给予年出口销售额10万美元以上的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国际邮递费用10%的一次性补助,每家企业年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
初创企业:对新办电子商务企业入驻“非零房租”园区的,自成立或认定年度起,给予连续3年办公和仓储用房一定比例的租金补贴,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10万元;支持电子商务众创空间等孵化器发展,运营主体成功孵化1家企业,经认定一次性奖励5万元。
电子商务配送体系建设:对建成启用5000平方米以上并为本地电子商务配套服务的智能化快递物流仓储中心,对其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基建和土地款)给予20%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此规定可发挥衢州市交通区位优势,为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而为了更准确地统计衢州市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数量,及早谋划布局,此次新规还建立了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制度,给予首次将网络零售额纳入统计局统计系统的网络零售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非首次纳入统计系统的且网络零售额保持正增长的网络零售企业,实现正增长的超基数部分每500万元一次性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万元。
将微商纳入布局范围
电子商务是传统商业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它涵盖互联网的方方面面,也包括目前为大家所熟知的移动电商。
目前移动电商已经走进寻常百姓的生活,成为市民身边常见的一种商业模式。这次,衢州市也首次将移动电商纳入了政策支持范围,力争提前布局,将衢州移动电商打造成电子商务新的增长点。政策鼓励和引导移动端电子商务发展,对移动端电子商务支付服务平台、内容提供商和专业服务商在我市设立的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的业务结算中心,建成运营后,连续3年按地方财政贡献额给予全额奖励。
人才、服务有保障
电子商务的发展,归根结底要落实到人的身上。为了更好地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此次新出台的政策对培育和引进电子商务人才作了详尽的规定:企业从市外引进的知名电子商务企业相关管理、技术方面的高层次领军人才,经认定后可参照《衢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优先享受市有关人才政策;对专业水平较高的特殊人才,可直接认定中级(含)以下专业技术资格。
在引进之外,衢州市还将实施电子商务人才大培训计划,三年培训各类电子商务人才50万人次以上,鼓励衢籍人才返乡创业。
做好人才保障之外,政府也致力于做好电子商务产业的公共服务保障,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此规定可发挥电子商务相关行业协会、高等院校、服务机构作用,通过开展课题研究和举办讲座、培训、论坛等活动,促进电子商务产业整体发展”工作人员介绍。
推进全产业全领域发展
电子商务是传统商务的电子化、信息化发展,它的发展始终立足于传统产业的进步。而传统产业要在信息化的时代焕发出更大的光彩,务必要利用电子商务来扩大自身的影响力。衢州市积极推进“产业+互联网”全产业链全领域融合发展。鼓励经济各领域传统企业以电子商务融入和引领全产业链各环节,全面推动转型升级,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其中,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旗舰店、专卖店等或自办网上商城、网上商品交易市场,达到一定投资规模的,给予实际投资额50%的一次性补助,不超过30万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扶持政策参照市金融投资基金中心相关政策执行。
严考核宽环境再推发展
为保障各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看到成效,衢州市加强了考核督查,市政府每年组织对各县(市、区)政府和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电子商务推进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根据年度考核排名结果给予表彰奖励,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对进入全国电子商务百强(佳)县范围的县(市、区),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进入前60强(佳)的,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与严格的考核相对应的,是宽松的发展环境。为进一步方便经营主体,推动电子商务蓬勃发展,衢州市进一步简化注册资本登记,深入推进电子商务领域“先照后证”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电子商务产业的行政干预。对符合规定的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并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不得专门组织对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全面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的有关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