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制定印发《运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区运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加强全区运政队伍建设,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展现运政队伍的精神风貌。
该《规定》对着制式服装的不同场合及情形进行严格要求,明确如被停职接受检查、进出娱乐餐饮场所等不得着制式服装的情形,提高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的严肃性;对不同季节、不同款式制式服装的穿着及配饰佩戴进行严格要求,加强执法人员仪容仪表管理;对制服配饰、标志的保管及收回情形进行规定,加强制服配饰等专用标志的管理;建立督察制,要求各级运管机构对执法人员着装进行严格督导检查,对违反着装规定的运政执法人员,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