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疆提高棉浆粕及粘胶纤维行业污水排放标准的期限越来越近,相关企业提标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如何?记者日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目前新疆棉浆粕及粘胶纤维企业提标改造工作进展顺利,在新疆现有14家企业(不含兵团)中,已有12家企业的污水治理设施能够达到二级排放标准。
从2014年6月30日起,新疆现有棉浆粕粘胶纤维企业水污染物排放将统一执行新的排放标准。
据了解,2013年8月,自治区环保厅决定提高棉浆粕及粘胶纤维行业生产废水排放标准。新标准规定,新疆所有棉浆粕及粘胶纤维企业(含兵团),自2014年6月30日起,棉浆粕企业水污染物排放统一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粘胶纤维企业水污染物排放统一执行一级标准。今后所有新、改、扩建棉浆粕、粘胶纤维建设项目,其水污染物排放统一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2014年4月,自治区环保厅组织各地州市环保局对新疆(不含兵团)棉浆粕、粘胶纤维企业提标改造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检查。结果显示,新疆(不含兵团)现有14家棉浆粕、粘胶纤维企业均已制定了提标改造方案,且正在按照计划实施,其中新疆银鹰工贸有限公司、玛纳斯舜泉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企业的污水治理设施已能够达到二级排放标准,玛纳斯祥云化纤有限公司、新疆天鹅浆粕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正在进行二级提标改造工程建设。
自治区环保厅监测监察处处长朱建新表示,下一步,自治区环保厅将进一步加大对棉浆粕、粘胶纤维企业监管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提标改造工作,按照新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现达标排放,如逾期不能完成提标改造工作,将督促当地政府对企业进行停产整改,直至完成提标改造,实现达标排放为止。
据了解,自2015年12月31日起,新疆现有棉浆粕企业水污染物排放统一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另据了解,在可达到二级排放标准的12家企业中,目前已有5家提早动工,开展一级提标改造工作,均计划在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一级提标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