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纤维检验局(所):
10月29日,山东省纤维检验局在对临清市鑫秋棉业有限公司加工现场突击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将进口成包澳棉通过专用管道掺入皮清机中加工皮棉,该行为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转圈棉”行为,目前山东省纤维检验局已对其立案调查。按照国家有关防止投放的国家储备棉出现“转圈棉”问题的暂行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其进行如下处理:
一是取消临清市鑫秋棉业有限公司国家棉花仪器化公证检验资格。
二是建议有关方面对其已入储冀州恒通棉花仓储有限公司棉花予以退储处理。
三是加大对其目前已生产加工的棉花流向监管,防止其通过合法企业变相交储。
四是建议有关方面取消其棉花加工资格。
对于山东省纤维检验局积极查处棉花加工企业违法行为给予通报表扬。
中国纤维检验局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