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再生涤纶行业现阶段虽然总量发展较大,但是在原料利用上主要是纯聚酯类的废弃物,过于单一,而且长期以来依赖进口的局面短期内得不到有效解决,进口量还有逐年增加的趋势,与此同时,国内每年产生的大量纺织边角料及废弃纺织品没有得到有效利用。
《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准入条件》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始提上了筹备制定的日程。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再生化学纤维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林世东在今年中纤网(CCFEI)与德国Dr.Thiele聚酯技术公司承办的第九届中国国际再生聚酯大会上详细介绍了这一准入条件的征求意见稿,业内海内外300多人共同参加了这一大会。记者也采访了企业对于这一准入条件的看法和建议。
政策出台在即
为促进再生化学纤维行业的结构调整和升级,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减少资源浪费,鼓励再生涤纶纤维的综合利用,再生涤纶行业将出台行业准入条件。林世东在会上表示,目前行业准入条件正在征求意见阶段,预计明年将会出台。
林世东说,出台该准入条件是国家行为,国家工信部已经牵头制定了《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准入条件》的征求意见稿。
据了解,在2012年底,国家工信部消费品司决定开展《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准入条件》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并委托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开展了相关研究。近日,在第十九届中国国际化纤会议上,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组织了《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讨论会,国家工信部消费品司副司长王伟也参加了讨论,直接听取企业对《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会后,王伟一行还调研走访了宁波大发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和海盐海利环保纤维有限公司两家再生涤纶生产企业。
林世东表示,《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准入条件》中的指标也是对行业细致调查,并进行综合评定的结果,所列指标是行业较先进的水平。
设定环保指标
为什么要出台该项准入条件?林世东表示,再生涤纶行业现阶段虽然总量发展较大,但是在原料利用上主要是纯聚酯类的废弃物,过于单一,而且长期以来依赖进口的局面短期内得不到有效解决。因此,准入条件的出台可以对新建或改扩建利用瓶片生产的常规再生涤纶生产项目进行控制。
林世东介绍的利用瓶片进行再生涤纶生产的方法通常被称为物理法循环再生,即将回收来的聚酯废旧产品经过加热和溶解再纺成丝。由于未能去除掉回收产品中的染料及其他混合物,所以这种再生产品的品质不佳,用途有限。
行业鼓励发展另外一种回收方法——化学法循环再生。该种方法被寄予厚望,通过将回收的聚酯产品还原到分子水平,可去除掉染料等微小混合物,再生出与来源于石油的聚酯产品同品质的原丝。林世东介绍,我国每年产生的2400万~2600万吨废弃纺织品没有得到有效利用,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准入条件的出台是为了增加行业原料渠道,以利于整个纺织行业的技术进步和落后设备的淘汰,这是行业发展的需要。
目前,日本帝人与精工控股集团合作成立的浙江佳人新材料有限公司将开展这方面的业务。浙江佳人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宫坂信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佳人新材料首期生产线正在建设中,预计明年5月投产运营。
与常规再生涤纶主要使用原料瓶片不同,佳人新材料将主要使用纺织品生产中的边角料和废旧衣物。宫坂信义说:“纺织品生产中的边角料之前被用于填充料,甚至是填埋焚烧,这是极大的浪费。合资企业设在绍兴,方便利用当地生产面料、服装的边角料,重新纺丝织布,可以最大化的发挥边角料的价值。”另外,佳人新材料会和李宁、耐克、阿迪达丝等企业合作,在品牌店中设立废旧衣服回收箱,回收利用消费者不愿再穿的衣服。
《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还对新建企业的规模提出了要求,并对能源消耗、三废排放和治理进行了指标性控制。
准入条件规定,新建再生涤纶纤维生产项目的总生产能力要达到原料年处理5万吨及以上,纤维年产5万吨及以上。而且,单位水耗和能耗也都有相应的指标。林世东说,规模经济能有效的控制成本、消耗和三废的治理。而设定能耗指标,有利于再生涤纶行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林世东表示,准入条件实行后,会对新建或改扩建的再生涤纶再生项目严格执行三废的排放和治理指标。现有的生产企业,如果某项指标不达标,应在三年内进行有效整改。
有人力挺有人质疑
虽然对于目前再生涤纶行业存在的问题,企业间达成的共识不少,但是以出台准入政策解决这些问题,企业对此还是有不同的看法。
一些企业认为,投资生产行为是市场行为,国家应充分尊重企业的自由选择权利。依靠市场的竞争机制,也可以达到优胜劣汰的目的,国家没必要制定一个行业的准入条件来限制企业的经营活动。
另有一些企业十分赞成出台准许政策。“环保产业怎么做得更环保,需要一个机制的约束。”有企业这样表示。再生涤纶行业本身是个环保产业,但是行业内小企业的“三废排放”问题较大,这在近几年的发展中越来越突出。环保产业如何本身做得更环保在这两年也成为热点问题。业内人士认为,准许条件的出台也是出于解决这类突出问题的考虑。
盈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常务副总李松波支持出台准入条件,他认为这利于行业整顿秩序和长远发展。在他看来,准入条件中对于产能规模的要求不算高,“目前在建的几个新项目几乎都达到了要求。”
为方便再生企业的管理,准入条件鼓励生产企业进入再生工业园区。对此,福建百川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飞鹏表示,他支持再生聚酯企业应该进园落户,但是再生工业园区应该细化,不能再生金属、再生塑料行业都挤在一个园内。
今年这届中国国际再生聚酯大会受到了更多中外设备商的青睐。问及原因,多个企业表示看好中国再生聚酯行业的发展。有企业代表表示,行业准入制度的实施,会加大落后产能的淘汰,为先进产能的投产腾出了不少的空间。“我们的设备非常适合规模大的企业使用。”贝蓝科环保分选科技亚洲有限公司的拓展经理杨羽轩看好中国再生聚酯行业的潜力。 (纺织中国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