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投资协议仅为公司投资意向,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本投资协议中的建设项目尚未进行立项、可研,土地面积、土地款、项目计划进程等存在不确定性;该协议中所涉及的投资金额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未经过可行性研究,存在不确定性。
3、本投资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涉及的建设项目尚未进行可行性研究,投资金额等数据均为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以后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本投资协议中的建设项目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抢抓市场机遇,提高华峰氨纶市场占有率和行业地位,加快推行自主研发新技术,调整产品结构,增强竞争优势,公司经过认真研究,于2013年4月22日五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60000 t/a氨纶项目规划建议的议案》。
2013年7月15日公司与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在浙江省瑞安市签订了《年产6万吨差别化氨纶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规划在重庆白涛化工园区投资建设年产6万吨差别化氨纶项目(以下简称“投资项目”),总投资约20亿元人民币,计划分二期建设完成。
公司计划在白涛化工园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负责实施本投资项目,该投资项目尚处于意向阶段,本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该投资项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投资项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投资协议交易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投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介绍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住所: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中路66号
法定代表人:李洪义
三、投资标的介绍
投资建设年产6万吨差别化氨纶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00亩(实际面积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红线图为准)。
选址: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小堡片内(具体位置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红线图为准)。
四、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双方分别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基本情况:在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内投资建设年产6万吨差别化氨纶项目,总投资约20亿元人民币,计划分二期建设完成,其中:一期投资11亿元,二期投资9亿元;项目一期建设周期为16个月(以上数据均为预估数)。
3、项目用地及管理:总用地面积约500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价款为7万元/亩(实际面积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红线图为准,实际价格以挂牌价为准,以上数据均为预估数)。
4、区政府在公司完成相关的报批资料后,负责争取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等市级相关部门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项目规划审批、土地预审、安评、环评、核准报告等相关手续。
5、公司在白涛化工园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
6、公司所投资项目需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及设施设备,确保项目安全及污染物排放达到国际安全及环保规定的要求。
7、公司需在投资协议签订后两个月内,启动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8、本投资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
1、目的:为了抢抓市场机遇,提高华峰氨纶市场占有率和行业地位,加快推行自主研发新技术,调整产品结构,增强竞争优势。
2、存在的风险:
该协议属于投资意向协议,土地尚未进入招拍挂程序;建设项目尚未通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存在不确定性。
该协议中的具体建设项目尚未进行立项、可研,涉及的用地面积、土地款、项目计划进程均存在不确定性;该协议中所涉及的数值均为预估数,未经过可行性研究分析,存在不确定性。
本投资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以后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项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年产6万吨差别化氨纶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