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购审批情况:
2012年6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通过回购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7.73亿港元,以不高于7.38港元/股(调整前为7.73港元/股)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回购股数最高限额10,000万股。由于公司2012年6月27日实施了2011年度利润分派方案,B股每10股派现金红利0.35港币,因此回购最高价由7.73港币/股调正为7.38港币/股。
2012年8月2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淄博市中心支局批复了公司回购B股股份的购汇额度。
二、回购实施完成情况
公司自2012年9月10日起正式实施回购部分B股方案,截至2013年6月24日回购期限1年已届满,本次回购完毕,此次回购在回购最高价格和资金限额上均严格履行了回购报告书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中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此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3年6月24日回购期满,公司回购B股数量为48,837,304股,占公司回购前股本总额的4.84%,回购最高价为港币6.94元/股,最低价为港币6.5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港币334,282,058.52元(含税费)。
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对上述已回购股份办理注销及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