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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会诊“电商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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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纺织品网   tex.org.cn   日期:2013-06-20
  一、事件背景

  2013年6月4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回应媒体询问时证实,相关部门正在研究电商征税立法一事,财政税收管理部门会对相应的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如果正如传言一样,以电商5%的营业额为收税标准,光是淘宝网每年就要交出400亿元的营业税。

  一时间电商(在此特指C2C网店)征税话题,被推到了风口浪尖,税收额度成争议焦点。(详见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独家专题:网店征税来袭淘宝或成征税重点:www.100ec.cn/zt/anl_zhsh/)

  二、行业数据

  2010年7月1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全文:www.100ec.cn/detail--5191296.html),国内原本无序的个人网店,开始逐步步入“实名制”时代。

  之后,在2011年武汉市国税局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对淘宝女装网店“我的百分之一”(www.kamozi.com)征税430余万元。此后电商征税问题一直受到关注。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监测数据显示,截止2012年12月,中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13205亿元,同比增长64.7%,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例首次超过5%,达到6.3%;其中,有超过10000亿元的网购交易额发生在淘宝集市和天猫商城两大平台,其中天猫交易额约2000亿元,淘宝交易额约8000亿元。今年两会期间,有全国两会代表称,作为我国最大的C2C类购物网站的淘宝网,若对其进行征税那么这笔数字不可小视。

  三、分析点评

   对该具有重大行业标志性意义的热门事件,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发表以下观点与分析评论,供您参考:

   

  观点一:网购市场已享尽“税收红利”做大,电商和实体应一视同仁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研究员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C2C去年销售额将近1万个亿,这里大家都知道或存在很大的税收漏洞。网购市场已享尽“税收红利”做大,并对实体经济尤其是现有零售业为代表的流通体系造成了巨大冲击。今后,出于市场公平竞争的角度,应该对电商和实体经济基本上实现一视同仁。

  此外,曹磊还指出,现在“国富民穷”,几大强势国有企业盈利能力很强;实体经济税收负担比较重,在堵漏的同时应该更普遍减税,保持实体经济的活力。

   

   观点二:从规范行业来看网店征税有必要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莫岱青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莫岱青表示,从行业规范大方向上看,对网店尤其是向淘宝网店征税是有必要的,否则对于B2C企业以及线下卖家而言并不公平;另一方面,对个人网店征税后,也有利于促进C2C领域的优胜劣汰,使“无良商家”难以生存,并将网购呈现出来的许多问题落实到每个责任人。

  而难点是在于如何制定合理的征税标准,要依照电商的特点来进行征税,完全照搬照抄现有实体店的税收模式可能不太好。

   观点三:电商对于未来征税没必要恐慌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张延来律师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张延来律师表示,政府主管部门一直都在论证电商征税的课题,已有近十年时间,就目前来看马上开征是不可能的。

  从近年来针对电商的政策和立法以及部分官员的表态来看,政府对电商的总体态度始终是鼓励,因此即便未来征税也不会严重到影响电商经营者的生存,没有必要恐慌。

   观点四:电商是否征税根源:在于公平竞争和快速发展之间的平衡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天册律师事务所姚小娟律师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姚小娟律师认为,是否向电商征税,根源还是在于公平竞争和快速发展之间的平衡。

  一方面,网店优势在于没有租金和税款,由此形成的价格优势严重影响了传统实体店的经营。电商发展至今,免缴税有赖于国家对于电商的扶持。这样扶持的结果,就是电商的盛宴成为传统实体店的苦果。所以,从公平竞争的角度讲,应该征取税收。

  另一方面,网店的规模与电商纳税之间存在内在联系,电商层次不同如在天猫、京东上的企业电商,但绝大部分还是在淘宝上的个人电商。对于淘宝上几百万职业卖家来说,电商的无税收和无店面成本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基础。一旦征税,价格抬高,利润减少,部分卖家另谋出路。这可能是电商的一次大洗牌,也可能会对刚刚繁荣起来的电商形成致命打击。

  她认为,电商征税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对于已经注册的企业电商如天猫、京东上的电商,经过工商登记并交纳税款,征税对其无影响。而对于个人电商的征税,则要选择适当的时机、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既能规范市场又能促进行业发展,才能同时兼顾行业发展和公平竞争。

   观点五:电商收税是必然的,税制、税率、税基问题是关键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赢动教育CEO崔立标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崔立标表示,讨论收不收税是没有意义的,电商收税是必然的,现在大的电商企业,尤其是B2C企业,都在缴税了,现在讨论的主要是以C2C平台为主的卖家们。

  电商的交易额已占到社会零售总额的6%,如果电商卖家不缴税,必然会影响交易的公平性,正常缴税的线下企业的竞争力必然削弱,正常缴税的B2C企业的竞争力也会削弱,显失市场地位的公平性。现在需要讨论的是什么时间收、怎么收、缴税主体的确定等问题。时间点应该不是问题了,已经成熟,现在难点有二:

  第一、技术问题,税率、税基的确定,缴税主体的划分,比如淘宝700万家店铺,不可能一刀切;

  第二、税收体制问题,电商经营范围是跨区域的,首先是国税和地税怎么分配的问题,其次是卖家注册地和买家购买地如何分配税收的问题。

   观点六:对交易额和利润高于一定标准的电商理应予以正常征税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领团网CEO王启亨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王启亨则表示,电商征税是应该的,不过不宜操之过急否则会助长垄断势力,将新生事物扼杀在摇篮里。

  其实电商征税早已经开始,目前的焦点在于中小电商或者卖家如何征税。他建议不要一刀切,毕竟中小电商解决了很多人的就业问题,最具创造力的也是中小电商。

  而且,在他们注册备案等过程中,已经缴纳了部分的税费,因此不建议现阶段通过电商征税带给中小电商带来生存的压力。当然,对于交易额和利润高于一定标准的电商可以予以正常的征税,确保整个社会体系的公平性。

  ●联系分析师

  莫岱青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

  网络零售部主任

  •研究领域:重点研究与关注网络零售市场与网络零售主流电商企业。日常研究对象包括:C2C与B2C平台、网络零售、网络支付、网络购物、海外代购、网店运营、电商服务商,以及传统企业开展电子商务零售业务等电子商务细分和主要应用领域。在我国电子商务第三方研究领域,享受较高社会知名度,并为国内外数百家关心电子商务的新闻媒体作第三方客观、专业点评。

  •TEL:0571-88228186;

  •E-mail:mdq1@netsun.com;

  •MSN:modaiqing444@hotmail.com;

  •QQ:2350313153

  ●关于中心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China e-Business Research Center),于2006年底在“中国电子商务之都”杭州创办,是我国最早创办、也是目前唯一一家以研究、传播与服务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中小企业应用为己任的第三方行业研究、服务机构。

  中心官方网站www.100EC.cn,也是目前国内访问量最大、用户质量最高、网站内容最全面与专业的电子商务产业链综合性大型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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