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包括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创新流通方式、提高保障市场供应能力、全面提升流通信息化水平、培育流通企业核心竞争力、大力规范市场秩序、深化流通领域改革开放、制定完善流通网络规划、加大流通业用地支持力度、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减轻流通产业税收负担、降低流通环节费用、完善流通领域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健全统计和监测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等15个方面,48项具体分工。牵头部门涉及商务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农业部、供销合作总社、粮食局、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质检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等部门和单位。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发布,《通知》指出,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精神,按照《分工方案》的要求,将涉及本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分解和细化,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部门间要主动密切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