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5月17日讯 5月13日,浙江温州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宣告温州丹璐百货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该破产程序。
温州丹璐百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10日,注册资金2000万元。成立之初,新疆丹璐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入股占68%、温州欧洲城建设有限公司投资入股占30%,剩余均由自然人入股。
从踌躇满志想要在温州打造“名品广场”却遭遇规划失策,再到引入奥特莱斯模式失败,到最终退出市场,走上破产清算道路,丹璐百货的一名法务人员表示,这也是市场选择的结果,总结为四个字就是“水土不服”。
从2006年2009年,丹璐百货多次调整经营模式仍然不能突破经营困局。公司连续亏损,股东个人借钱给公司,但仍无法力挽狂澜。
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4月30日,温州丹璐百货有限公司负债74631663.46元,而主要债权人即为股东。
2012年5月23日,作为丹璐百货的法人股东之一的温州欧洲城建设有限公司正式向法院提出申请丹璐百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法院当日受理此案并指定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同年9月28日,鹿城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召开债权人会议。
2013年4月11日,温州丹璐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法院申请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称该公司的财产已经不足以支付管理人报酬以及预期发生的审计费用等破产费用。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管理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准许,裁定温州丹璐百货有限公司破产,终结破产程序。
现在的欧洲城丹璐广场原址,已经被家居广场所替代,早教、餐饮等行业陆续进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