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5月15日讯 日前,布商刘女士在给客户组织生产面料时,为改善面料手感,主动改良配方。没想到好心成坏事,事后对方要求面料全部退还,且路费由刘女士承担。
来自新疆的阿买提是刘女士的常客,专门从她那里采购面料销往俄罗斯。前不久,阿买提来到刘女士的门市部采购一批针织布,要求质量与前一次相同。
随后,阿买提把面料转发到俄罗斯。谁知,俄罗斯客户验货后却告之,这批货和之前采购的有区别,拒绝签收。阿买提连忙联系刘女士,声称要退还所有面料。刘女士解释道,之前那一批面料由于手感硬,这次她特意进行了改善,提高了面料中氨纶的含量,这样面料手感柔软。由于氨纶的价格较高,因此生产成本还要超过上一次,并坚持认为阿买提没有理由退货。双方争执不下,来到轻纺城司法所要求调解。
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了具体情况后指出,双方已有口头合同,要求面料与上一次的一致,那么就一定要遵守合同约定。即使刘女士是出于好心,但只要与合同不一致,也意味着违反了合同条款。兼于此,客户阿买提提出的退还布匹是符合约定的,并且由此引起的相关损失按理应由刘女士承担。最后考虑到刘女士属于好心,而且产品本身质量上不存在问题,建议双方各承担一半的运费。
针对此类事件,相关人员提醒经营户,合同具有法律效应,买卖双方一定要按合同执行,不要自作主张,做出有违合同内容的事情,否则将付出不必要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