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经全体董事书面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及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等5项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加快探路者打造户外生态圈战略的落地,进一步夯实探路者作为户外生活整体解决方案专家的领先地位,实现探路者成为大众运动、户外活动及自然旅行健康生活方式有力推动者的愿景。
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5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数量不超过8,000万股(含8,000万股),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或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探路者通过《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