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裕隆华顺纺织有限公司位于巴楚县工业园区内,建筑面积21457平米,地上一层,属于人员密集场所,该建筑2013年5月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手续,截至目前,还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但已投入使用,被当地政府挂牌督办。
据悉,今年2月20日,巴楚县公安消防大队对新疆裕隆华顺纺织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多处重大火灾隐患:1、厂房内两个防火分区之间未安装防火门,使防火分区面积增大一倍;2、未依法办理消防验收手续擅自投入使用;3、厂房东侧部位未安装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4、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无值班记录;5、厂房内西侧部位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东侧部位未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6、消防水池无水;7、厂房内灭火器配置数量不足;8、未按规定设置防烟排烟设施;9、消防用电设备未按规定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其中增大防火分区面积满足《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第6.1.2.1条判定要素。未按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满足《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第6.1.7.1条判定要素。消防用电设备未按规定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满足《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第6.1.6.1条判定要素。未按规定设置防烟排烟设施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第6.1.5条判定要素。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第6.2.3条规定。
经巴楚县公安消防大队集体讨论和研究,综合判定新疆裕隆华顺纺织有限公司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求该单位负责人杨玉成对存在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通过巴楚县电视台对其进行曝光。依据相关规定,巴楚县消防大队立即提请县人民政府对新疆裕隆华顺纺织有限公司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政府挂牌督办。
据了解,新疆裕隆华顺纺织有限公司3月份调制定整改方案,筹集整改资金;4月份对设施进行改造,由设计院设计改造施工图纸;5月份该单位已经落实了整改资金20万进行消防隐患整改,防火卷帘以及防排烟设施已经到位,并允诺6月26日前全部整改完毕;6月30日,巴楚消防大队对该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仍在整改中,并没有按照计划整改完毕,消防泵房依然使用彩钢房修建,巴楚消防大队立即进入立案处罚程序,并对该单位进行整改指导。
目前,新疆裕隆华顺纺织有限公司隐患整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