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波光电”)于2013年11月1日收到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产业结构调整专项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石化医药项目的复函》的通知(深发改[2013]1449号),盛波光电TFT-LCD用偏光片二期项目(6号线)已获批列入2013年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专项,将获得补助资金4,000万元,用于新建生产产房及配套公辅设施,新建宽幅偏光片生产线及购买设备仪器。(发改办产业[2013]126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产业结构调整专项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石化医药项目的复函》)。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盛波光电认定该笔国家补助资金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自收到该补助资金之日起确认为递延收益,并从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按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转入损益。预计该项补助对公司当期损益无影响。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专项资金尚未到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13-54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的议案》,决定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内容详见2013年4月16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的公告》(2013-23号);4月25日、26日,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波光电”)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纺大厦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了结构性存款协议,内容详见2013年4月27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公告》(2013-28号);7月29日,前述公告中的部分理财产品到期,公司将投资本金再次购买理财产品,内容详见2013年7月31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公告》(2013-37号);于2013年10月23日和25日,前述公告(2013-28号)中的部分理财产品已到期,公司于10月25日续做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内容详见2013年10月29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公告》(2013-52号)。
二、进展情况
2013年10月30日,前述公告 (2013-37号) 中的理财产品已到期,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存款登记日
起息日
到期日
存款金额(元)
收益率(%)
实际收益(元)
黄金挂钩三层区间稳健型W03
2013年7月29日
2013年7月30日
2013年10月30日
50,000,000.00
2.7-3.8
478,904.11
上述投资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现金管理业务,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情况进行持续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