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城市建设需要,公司在毛纺厂区的厂房建筑被政府征收。2013年4月12日,公司与诸暨市人民政府土地储备中心、诸暨市旧城改造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签订《毛纺厂区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根据中介机构评估确定的价格,公司(含子公司浙江富润(600070)纺织有限公司、浙江富润海茂纺织布艺有限公司)共可获得补偿人民币164939207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12—024号、临2013—007号)。
截止2013年8月6日,上述补偿款已全部到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做好会计处理,最终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因城市建设需要,公司在毛纺厂区的厂房建筑被政府征收。2013年4月12日,公司与诸暨市人民政府土地储备中心、诸暨市旧城改造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签订《毛纺厂区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根据中介机构评估确定的价格,公司(含子公司浙江富润(600070)纺织有限公司、浙江富润海茂纺织布艺有限公司)共可获得补偿人民币164939207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12—024号、临2013—007号)。
截止2013年8月6日,上述补偿款已全部到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做好会计处理,最终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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