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发布董事会公告,2013年5月31日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从控股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悉:控股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合作事项未达成一致性意见,控股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决定终止筹划与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合作事项。
公司负责人向中国证券网记者介绍,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合作事项是在政府推动下进行的。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是国有独资公司,是一家集煤炭、化工、有色金属等产业相关多元发展的特大型能源企业集团并掌握煤化工世界高端技术。
新乡化纤的氨纶纤维等都是煤化工产品,也符合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在河南建成国内最大的高性能碳纤维生产基地、亚洲最大的聚甲醛生产基地,和煤炭综合的现代新型高科技煤化工产业体系。
"但由于当地政府和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在合作条件和合作方式等方面未能达成共识"公司负责人介绍,合作涉及的层面很多,包括实际控制人发生改变、股权划转等方面,最终谈判终止。
公司负责人介绍,合作没有成功,将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但目前粘胶纤维市场回升基础不够稳定,进入二季度后下游客户对于粘胶纤维的市场需求仍较低迷,导致粘胶短纤维价格仍在低位徘徊,预计公司2013年1-6月经营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