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2016年2月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新的管理办法于2016年3月31日起施行。为全面推动新的管理办法顺利施行,进一步明确絮用纤维制品经营者的质量义务和责任,3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联合教育部门举办了幼儿园经营性使用絮用纤维制品相关标准和法规培训班,来自呼和浩特市180余家幼儿园的190余名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主要采取集中授课、案例解读、实地观摩、互动交流的方式进行。培训班上,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局长王莉从增强经营性服务场所使用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意识,提升絮用纤维制品真伪鉴别能力,全面推动新办法贯彻落实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局长助理索海庆就《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做了全面深入的解读分析,并就如何按照新规定、新要求,有效实施质量控制提出了意见建议。总工办曹渭芳紧密结合各经营性单位实际、运用典型案例,对纺织品基本知识和标准简介进行了讲解。培训结束后,组织参会人员对絮用纤维制品样本进行了观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