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质监局通报庆阳市电热毯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为20%。本次共抽查庆阳市电热毯产品10组,其中抽查本市生产企业产品2组,合格率为100%,抽查流通市场产品8组,合格率为0。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北京市东堡盛达电热毯厂(商标:富米)、华县三元电器厂(商标:好梦)、华县大明蓝梦家用电器厂(商标:蓝翔)、华县立新电器制造厂(商标:西北红、玩雪、太白山)、华县金太阳电热电器有限公司(商标:舒温)、华县华西家用电器厂(商标:少华山)等6户企业。主要不合格项目为输入功率、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护体绝缘等。
电热毯是列入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目录的产品,是涉及人身财产安全、使用面广量大的重要消费品。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市质监局已移送相关市场执法主体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将重点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全市电热毯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和质量服务,督促生产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持续稳定生产合格的产品,引导企业牢固树立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坚持诚实守信,严格依法生产经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二是根据电热毯市场监督抽查情况,按照《2016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计划》目录和省质监局、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依法制定和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专项监督抽查,特别是对电热毯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质量安全风险高的产品,扩大抽查覆盖面,及时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增大监督抽查工作的透明性和威慑力,并依法加大对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处理力度,对问题严重的企业依法查处并予以曝光,增强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