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查共对山西省15家企业生产的17个批次以及太原、朔州、忻州、长治、晋城地区市场上经销的由省外企业生产的13个批次,共计30个批次的床垫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17个批次,不合格13个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3.3%。
本次抽查30个批次的床垫实物质量全部合格,有13个批次的产品标志、使用说明不合格。产品标志是指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型号、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标示的统称。产品使用说明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执行标准编号,主要原辅材料(如面料、复合面料等)的名称、特性和等级,主要技术性能(耐久性能等)参数,安全卫生性能(床垫有害物质释放量、阻燃性能等),产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完善的产品标志和使用说明可以帮助消费者了解产品的质量状况,便于用户、消费者选购、使用产品。在本次抽查中,有的产品未标注产品型号规格、产品执行标准编号、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等内容,有的使用说明未标注主要技术性能(耐久性能等)参数、安全卫生性能(床垫有害物质释放量、阻燃性能等)等内容,部分样品甚至没有使用说明。
质量专家分析,产品标志和使用说明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对产品标志和使用说明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标注。在本次抽查中,由朔州市朔城区豪德家具广场经销的标称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粤东床垫厂生产的1.75m×2m型粤东牌棕纤维弹性床垫,由太原市晋源区舒好床垫厂生产的1200×1900(mm)型舒好牌棕纤维弹性床垫,其产品标志、使用说明均不符合标准要求。其他标称不合格批次分别为,太原市万柏林区鸿发床垫加工厂、太原市晋源区福牌床垫厂、太原市晋源区幸福床垫厂、太原市晋源区晋霸床垫厂、长治市城区佳福床垫厂、太原市万柏林区梦香园床垫厂、太原市万柏林区欧莱佳床垫厂、河南豫港港梦家具有限公司、香河县梦之忻软床垫床网厂、依忠蒙沙北京家具有限公司、河北石家庄市天骄床垫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