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商部门介绍,不合格项目包括:棕纤维床垫的耐久性要求、安全卫生要求、面料及复合面料耐摩擦色牢度、阻燃性要求;家具的木工要求、甲醛释放量、稳定性、表面理化性能;部分实木地板标注的名称与实际材质不符,或者根本不属于实木地板。如标称山东欧宝板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欧宝” (金钢柚木)实木地板(910×123×18(mm)),实际材种名称为刺槐;标称上海南洋胶合板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巴西花梨)实木地板(900×93×18(mm)),实际材种名称为孪叶苏木;标称北京森越林格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宗玥” (扑克拉)实木地板(910×122×18(mm)),实际材种名称为番龙眼。实木树种名称标注是否真实,涉及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树种项目不合格会导致消费者购买到的产品不是企业明示的材种,给消费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苏州雍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特向北京市工商局说明大洋路建材市场商户赵英芝销售的“红花梨”实木地板未按厂家提供材料标注真实材质“番龙眼”。
甲醛释放量项目不合格的有6个批次商品,标称生产企业涉及北京谷氏家具有限公司、天成床垫厂、北京市舒尔乐床垫厂、北京创新文昌伟业家具有限公司、北京美佳家具厂、北京小汤山华丰家具制造厂(北京小汤山华丰木器加工制造厂)。其中,北京小汤山华丰家具制造厂(北京小汤山华丰木器加工制造厂)声称被假冒。
同时,声称被假冒的生产企业还有上海燕泥(实为苏州雍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苏州雍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苏州雍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特向北京市工商局说明大洋路建材市场商户赵英芝销售的“红花梨”实木地板未按厂家提供材料标注真实材质“番龙眼”。
北京市工商局表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检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销单位进行处理,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