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在孚日集团总部四楼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孚日集团董事长孙日贵,独立董事盛杰民,孚日集团总经理孙勇,股份公司总经理吴明凤、监事会主席綦宗忠在主席台及前排就坐。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和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大会以现场累积投票方式,一致选举孙日贵、吴明凤、傅培林、李中尉、于从海和张坤为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林存吉、王贡勇、肖雪峰为独立董事,选举綦宗忠、张国华与职工代表监事张树明组成股份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会后,新当选的董事、监事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颜飞、何光红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