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纺机赢了。历时5年之久,近日,常熟纺机终于打赢了与斯托布利-法韦日公司多年纠结的专利知识产权官司。
这不是普通的专利知识产权纠纷,而像中国纺机对抗世界的“比赛”,不过这次赢的是中国。
常熟纺机、斯托布利-法韦日公司两家企业对簿公堂,缘起于3场专利权侵权风波。第一场侵权官司中所涉及的斯托布利公司专利号为97126282.9的发明专利,其在2011年就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为专利无效;但另外两起关于斯托布利公司专利号为97123475.2、97123476.0专利产品的案件,先后经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苏州中院依据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意见,判决常熟纺机侵权成立并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涉案产品。但是,常熟纺机毫不气馁,坚信自己的科研能力和技术水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关于维持斯托布利公司这两项专利有效的裁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常熟纺机的请求。此后,常熟纺机据理力争,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6月11日作出终审判决:斯托布利公司的另两个专利号为97123475.2、97123476.0的发明专利权无效。这场案件终以常熟纺机胜诉为结束。经过漫长的维权之路,至此,历时5年的专利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
“此次专利纠纷案的反败为胜来之不易,是我们全体员工多年来执着追求、永不言败的结果,也是我们运用法律武器直面专利纠纷的结果,更是广大科研人员辛勤耕耘,不断付出的结果。专利案的胜诉更加增强了公司新品开发的信心和决心,也更增强了‘长方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常熟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姚非常表示。
多年来,中国纺机在与国际品牌的较量中一直处于下风,但这一次,常熟纺机在法庭上据理力争,用实际行动为中国纺机企业夺回了应有的话语权。
常熟纺机一直致力于高性能织机用开口装置的研发,主要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GT417A电子多臂等产品。斯托布利-法韦日公司的开口装置产品在国际市场占据领先地位,其认为常熟纺机的电子多臂产品涉嫌侵害了他们的知识产权,其中牵涉了“旋转多臂机构以及装备此类多臂机构的织机”、“旋转式多臂机构及装有该多臂机构的织布机”、“控制多臂机构和其他织造机构的电磁选针器驱动装置”3件发明专利,并提起了法律诉讼。
“常熟纺机旋转式电子多臂的研发工作从1995年就已经开始,历经了‘十年磨一剑’的艰难历程,终于在2004年被相关部门鉴定为可生产产品,到2005年开始生产并在客户中推广使用,前前后后经历了10年多的时间。公司为此花费了巨大的精力、财力。所以我们一直在维权,一定要维权。”姚非常这样对记者说。
近两年,中国纺织机械行业的专利申请数量比前几年有了更大的突破,增长了20%~30%。专利申请数量的增加说明中国纺织机械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步入正轨,越来越多的企业正在选择申请专利的方式,保护自己创新、研发的果实。同时,其他企业也可以通过专利了解到技术的最新动向,避免重复研发,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