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纺织品制造商协会(MTMA)要求政府撤销对外国工人的最低工资政策,这样才能够确保成员单位的生存,马来西亚国家新闻社马新社报道。
马来西亚政府说,对外国工人的最低工资命令2012从本月开始全面执行,这意味着外国工人不再从工资中扣除费用,例如税、住宿费或者其他福利。
最低工资命令2012要求拥有6名及以上员工的雇主在半岛支付每月900林吉特的最低工资,在沙巴州、沙捞越和纳闽岛联邦领域每月支付800林吉特的最低工资。
在一份声明中,马来西亚纺织品制造商协会说,纺织和服装工业的本质是这样的,所有工人需要经历6个月的集中培训,之后才能够进行产品的生产,在培训期间每月900林吉特的最低工资将产生巨大的负担,影响了马来西亚的工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马来西亚纺织品制造商协会的首席执行官安德鲁.洪说,新的工资结构在有经验的工人当中产生烦恼,因为他们在新招聘时得到了同样的工资。此外,外国工人的新最低工资引发了当地工人的不满,因为他们在6个月的试用期内只得到了630林吉特的工资。
因此,马来西亚纺织品制造商协会向政府申请,允许国内的纺织和服装工业对外国工人执行3-6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每月支付630就聊天的最低工资,企业主负担此间的税负。
马来西亚纺织品制造商协会再次要求政府放松招聘外国工人的要求,这样服装单位才能够雇用更多的外国工人,削减加班费,以维持竞争力。
在2013年,马来西亚的纺织品和服装出口额估计达到95亿林吉特。马来西亚的纺织和服装工业雇用了大约85000人,其中有约50%是外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