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检察院称,在成都锦江区一知名商场内,王小梅(化名)开了一家门店,主要销售销售“梵尚·杉杉集团”的男装上衣。因地处中心地段商场内,颇受消费者欢迎,加之老牌老店,消费者从未怀疑过真伪。
今年2月,杉杉集团向锦江举报该店销售的是假冒服装。经警方调查发现,该店销售衣物均为假冒,且假冒该品牌已经长达3年之久。
2009年,王小梅与杉杉集团西南地区总代理签了授权销售杉杉集团的梵尚品牌的协议,开始销售该品牌男装。然而2014年3月,该品牌的西南地区总代理公司突然联系王小梅,称他们不再代理杉杉集团的梵尚品牌服装,与王小梅终止合同。
也为了节省成本,王小梅决定销售假冒“梵尚·杉杉集团”的男装。她开始购买无牌无标的服装,或者撤下购买的一些其他牌子服装标牌,然后拿着“杉杉集团·梵尚品牌” 的正品标牌到专门制作标牌的商店,花钱制作假冒的梵尚标牌,自己在家把制作好的假冒标牌贴牌在无标牌服装上。为了提高假冒标牌的真实度,她还专门去买了一个打印机,自己用打印机给标牌打字。
而王小梅给假冒衣服的标价也颇为不菲。一般她的进货成本是标牌价的20%,如她进货为100,那么标牌价她会打印为500元。当然,根据王小梅店里的店员介绍,通常顾客不会按标牌价购买,但是4、5折销售也有100%或者150%的利润收入。
2017年2月,经杉杉品牌运营股份有限公司举报,公安机关现场查获了该店面待销售的假冒杉杉集团“梵尚”注册商标的服装共计482件,吊牌价值人民币达80万余元。近日,王小梅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锦江区检察院逮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