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3月至4月:欧盟27国通过谈判指导方针(negotiating guidelines)
英国首相Theresa May将于3月29日正式启动里斯本条约第50条之脱欧程序。欧洲理事会主席Donald Tusk则预计将于4月29日召开英国脱欧特别高峰会,欧盟27国领袖将通过谈判指导方针,明订欧盟27国的优先谈判目标。外界预料,谈判大纲将设定脱欧谈判的架构,并强调欧盟的谈判塬则是不可妥协的。
二、2017年5月至6月:欧盟其他27国通过谈判指令(negotiating directives)
欧洲理事会通过谈判指导方针后,还必须正式任命欧盟执委会作为其首席谈判代表,并且以指令的方式给予欧盟执委会更为详细的授权。欧盟执委会将提出谈判指令的草案,欧盟部长理事会预计有4个星期进行讨论与表决。
唯有等到欧盟通过谈判指令之后,欧盟与英国才能进行正式的谈判程序。外交官员们预测,大约5月底或6月初才有可能真正进入正式的面对面谈判程序。
叁、2017年5月:英国国会立法审查「大废除法案」(Great Repeal Bill)
英国政府预计将于5月的女王国会演说公布「大废除法案」(Great Repeal Bill)的法案内容,该法案将废止1972年欧洲共同体法案(1972 European Communities Act),并将欧盟法律併入英国国内法,这将使英国未来可自行修改或撤除其规定。其内容将包括数千条目前已直接适用于英国,但尚未成为英国国内法的「欧盟规则」 (EU Regulations),生效日期将待英国完成脱欧后。
四、2017年9月24日:德国国会选举日
德国国会选举将于9月24日举行,选后德国新政府的筹组通常需要数周的时间进行。
五、2017年12月:脱欧谈判与贸易关係
欧盟英国脱欧首席谈判代表Michel Barnier坚持必须优先谈判英国脱欧的分离费用议题,直到英国政府同意清偿分离费用的塬则与欧盟移民的权利之后,双方才能进行未来新贸易协定的谈判。他预期双方谈判分离费用的议题可能会持续到2017年12月。
英国政府主张英国脱欧涉及的所有议题应该以「平行」(in parallel)方式进行谈判。一些欧盟成员国认为可以在12月以前进行关于英欧未来关係的讨论。但是,绝大多数的欧盟27国政府都同意,在贸易谈判展开之前,英国必须接受分离费用的基本塬则。
六、2018年3月:过渡协定的最后期限
如果英国与欧盟拖到2017年3月之后才通过过渡协定,对英国而言可能已经太迟了,因为企业将会提前採取行动以保护企业的利益。例如:企业将会迁出英国。前英国驻欧盟大使Sir Ivan Rogers曾警告,过渡协定的重要性在于避免「悬崖式的分离」。
航空公司警告,英国最迟必须在明(2018)年3月以前签署新的「开放天空协定」 (Open skies agreements),因为航空公司必须提前一年就开始发售机票。
然而,欧盟27国认为,过渡协定是谈判的最后一个部分,唯有等到英国与欧盟都已经同意未来关係的共同目标之后,才能够针对过渡协定进行详细的讨论。欧盟方面也认为,不确定性将会导致有更多的英国企业迁离到欧盟,减少欧盟27国面临英国硬脱欧的风险。
七、2018年10月:欧盟英国脱欧首席谈判代表Michel Barnier预定完成谈判的期限
欧盟英国脱欧首席谈判代表Michel Barnier希望英国脱欧谈判于2018年10月完成,允许英国与欧盟27国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协定的批准程序。他表示,希望能够在18个月以内完成谈判。英国外交大臣Boris Johnson则回应表示,这样将会有非常充裕的时间达成协定。
八、2019年3月:里斯本条约第50条的2年期限是否可以延长?
英国脱欧协定必须于后(2019)年3月完成英国国会、欧盟27国、欧洲理事会、欧洲议会的批准程序。欧洲议会将于2019年5月进行改选,因此,这将使得延长里斯本条约第50条的2年期限变得很困难,除非透过复杂的法律处理英国是否仍需选出欧洲议会议员等议题。
九、2019年4月:英国应该已经完成煺出欧盟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