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越南Viet Nam News本(2016)年4月13日之报导,瑞典驻越南大使Camilla Mellander在参加劳动相关议题研讨会时指出,近期签署之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EVFTA)包含有对贸易及全面性永续发展的章节,可进一步加强欧盟和越南的关系。惟瑞典政府认为,开放贸易和促进出口应同时配合高道德标准,加上消费者已愈发重视所购买之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和工人所造成的影响,欧盟及越南必须确保贸易不会以环境或人民之权益为代价。因此正如越南政府对EVFTA所作出的承诺,在越南的企业应意识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CSR)的重要性。此种消费者意识正督促越南及其他国家努力遵守国际CSR标准。
越南商工总会(VCCI)代表则于会上表示,EVFTA将为越南企业带来成长的机会,例如EVFTA在2018年生效后,估计越南GDP将额外成长15%,而对欧盟之出口增幅可达35%。但TPP及EVFTA均订定甚高的劳工标准,同时强调企业社会责任(CSR)的重要性,因此如何遵守EVFTA的国际CSR标准,已成为越南不可避免的挑战。
国际劳工组织(ILO)驻越南代表 Chang Hee Lee进一步称,EVFTA及TPP 再次肯定确认劳工组织宣言的四大基本劳工标准,即(1)结社自由与集体谈判;(2)自由选择就业、禁止强迫劳动;(3)禁止强迫劳工及使用童工;(4)非歧视性的就业及职业均等。为充分享受TPP及其他FTA的利益,越南应该对其商业环境、法律体制及制度进行广泛及重要整治,亦必须展开更重要的劳工改革,特别是其产业关系体制。TPP劳工规范的重点在于越南应充分尊重集会结社的自由,这也是越南在处理劳工议题中最困难的挑战。
目前所有越南工会必须为越南劳动总工会(VGCL)(按:VGCL系越南唯一的全国总工会)之一员,但根据TPP规范,劳工必须享有成立或加入任何工会组织之自由,这对越南劳工甚至是政府或雇主而言,均为一重大的改变。惟国际经验及全球性的研究已清楚指出,有效的产业关系可为各利益关系人创造利益。越南应利用TPP此一良机将其过时的产业关系转变为有效及现代的制度,俾更好的为企业、劳工及社会服务。
越南劳动工部官员则回应表示,在赋予劳工筹设代表性组织(即工会)权力方面,越南及其他TPP成员国应尊重及确保劳工在任何企业内成立及参与劳工代表性组织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