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检验检疫局通过调查发现,这家企业在出口美国的一笔单子中,实际报关单的金额为5.7万美元,但在其申报货物原产地证的金额却只有3.8万美元。
原产地证金额与实际报关单等资料显示金额不一致。绍兴检验检疫局立刻对其展开了调查。该企业相关人员解释,是应客户要求低报了原产地证书货值。
该公司的行为涉嫌虚报原产地证货值,违反了《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绍兴检验检疫局已对其立案调查并将依法进行处罚,预计将处于1万元以上的罚款。“只是听从了客户的不合理要求,在原产地证书填写不实内容,竟然给公司带来了经济和信誉双重损失。”该企业相关人员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懊悔不已。
“高价低报是一种扰乱对外贸易秩序,极易导致进口国对该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最终危害国内出口商的整体利益,破坏我国与这些协定国的正常贸易关系,同时也是损人害己的违法行为。”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外贸企业,必须如实申报原产地证数据,不可盲目听从客户的非正当要求,造成得不偿失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