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兴弘嘉纺织有限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2014年5月以来河北兴弘嘉纺织有限公司郭建勇以发展生产、扩大经营规模为由,以36%至40%不等高额利息为诱饵在石家庄设点进行非法集资。现因在衡水市河北兴弘嘉纺织有限公司涉嫌骗取出口退税-1.html">出口退税案件及非法集资案已进入诉讼阶段,为了确保案件顺利侦办,保障投资群众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请在石家庄市参与集资未进行报案登记的群众速到投资地所属派出所报案,报案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投资者有效身份证;
2、投资合同;
3、收据;
4、银行转账凭证、现金存款凭证;
5;同于支付投资和收取利息银行账户流水;
受理报案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8日,如不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案登记,将会影响投资人的相关权利,请投资人互相转告。
石家庄市公安局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