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上午,天津市环境监察总队依法对总排口废水重金属浓度超标的勤发化工有限公司开具首份查封通知书。
环境执法人员2015年12月28日对勤发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测,发现该单位厂区内总排口废水中总镍(浓度为14.9mg/L),总铬(浓度67.2mg/L)、六价铬(浓度为32.3mg/L)浓度均超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昨天,市环境监察总队再次来到该单位,对企业负责人当场下发了查封通知书,该单位和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工作人员现场查封了造成污染物排放的水泵设施。环境执法人员表示,查封之日起30天内,不得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启用已查封设备,如擅自损毁封条、隐藏、转移、启用等,市环保局将根据相关法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来源: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