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统计局发布2015年12月份大陆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准较2014年同期上涨1.6%。其中,城市上涨1.7%,农村上涨1.5%;食品价格上涨2.7%,非食品价格上涨1.1%;消费品价格上涨1.5%,服务价格上涨2.1%。2015年大陆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准较2014年上涨1.4%。
12月份,大陆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准较11月上涨0.5%。其中,城市上涨0.5%,农村上涨0.5%;食品价格上涨1.5%,非食品价格持平;消费品价格上涨0.7%,服务价格持平。
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较11月变动情况
12月份,非食品价格上涨1.1%。其中,淤酒及用品、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衣著、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居住价格分别上涨3.9%、2.5%、2.0%、1.3%、0.8%和0.8%;交通和通讯价格下降1.3%。
据测算,在12月份1.6%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准较2014年同期涨幅中,2014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消失为0,新涨价因素约为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