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大家还在惊叹今年天猫“双十一”交易额突破912.17亿元时,又一股暗潮开始涌动。今年“双十一”是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后的第一个网购狂欢节,“网络购物七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等条款的实施,为消费者网购维权提供了法律支撑,相当于给予消费者一个“后悔权”。昨日,记者采访发现,市民陆续收到商家发来的商品,一些人一边拆着快递,一边却开始办理退货。
现象 到快递点拆包裹 不满意当场退货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位于泉州市区刺桐路的申通快递服务点,店里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包裹,一名工作人员正蹲在地上,忙着将这些包裹进行归类。“从13日起到22日之间是快递到达的高峰期,每天我们都有大量快递要送达。”工作人员小王一边收拾一边说,他的同事已经开着车去接下午即将到达的快递了。
“这两天经常接到要退货的电话,但是我们哪有时间上门去取件啊。”小王说,退货的量能达到一天总快递量的两成。“这期间如果要退货,我们都让顾客自行送货到服务点,而且还要打包好,不然我们没时间帮忙打包,只能随便装袋子。”他表示,有些较心急的买家都直接来他们服务点拿快递,现场拆开看,如果有问题立刻退货。
同样位于市区刺桐路的韵达快递服务点里也是堆满了包裹,工作人员表示这两天送快递的同时,也接到了不少退货的单子。“其实可以等高峰期过了再退货,我们都忙不过来了。”顺丰快递的工作人员则表示,“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是以买家签收日后的第二天零时起计算的,7天内提出退货申请均有效。“建议大家不要心急,尽量选择错过退货高峰期,缓解物流压力。”
原因 商品质量参差不齐 买家多买试完再退
“图便宜买了一些衣服、护肤品和日用品。”在惠安一家企业工作的吴女士说,这几天物品陆续到货,真是收到一件失望一次。“有的衣服和网图相差太多,不仅有色差,质量也一般;有的衣服虽然质量不错,但穿着不合身。护肤品也是,不知是不是发货量太大,我买的是冬用滋润款,却寄给我夏用轻薄款。”她立即联系快递员,将不满意的商品退回。
记者发现,有不少消费者和吴女士一样,看到折扣急于抢购,不仔细看产品的说明、简介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等,导致收到货后对商品不满意,于是纷纷退货。华侨大学大三学生林森也将一部分网购商品退货,“网购毕竟看不见摸不着,收货不满意也正常。现在很多网店都是‘无理由退货’,不会为难消费者。”
不过,有的消费者则在心里打了小算盘。在市区一事业单位上班的陈女士网购两条款式相似的牛仔裤,试了一下后,她打算退了一条。“本来就纠结到底买哪条,因为不试试很难做决定。反正七天内可以退货,不如都买来试试再退。”据了解,受新消法的影响,一种“购买—比较—退货”的新型消费方式出现,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也在“双十一”后选择了退货。
提醒 保留交易记录 注意退换货规则
今年“七天内无理由退货”等条款的实施,对于喜爱网购的人们来说是个好消息,尽管如此,在实际操作中还是有不少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例如商家会在退货的过程中设置一些门槛,违背立法的本意。建议消费者应该通过截屏等方式保留交易记录信息,电商网站也应该在醒目位置提示退换货规则。”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说。
该工作人员表示,“七天无理由退货”等条款的实施,是希望能营造出更舒心、更规范的消费秩序。要是消费者恶意消费,或者商品影响到了再次销售,商家有权拒绝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