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土耳其调查当局公布聚酯长丝纱线终裁结果。中国应诉企业获得每公斤0.15美元的税率,未应诉企业获得每公斤0.17美元的税率。
本案于2013年4月立案,涉案税号540247。涉案金额近9000万美元。我会在立案后迅速与涉案企业联络。并于5月召开了应诉协调会,介绍案情并搭建律师选聘平台。经过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共有13家中国企业应诉。
根据该终裁结果,包括福建百宏聚纤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桐昆集团等在内的13家应诉企业均获得了与马来西亚、印度公司相同的税率。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中国企业的继续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