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近日召开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第二次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提出,各地要按照自治区要求,坚持补贴实际种植者的原则,理顺补贴关系,兑付补贴资金前严格补贴工作相关程序,确保第一批补贴资金尽快发放到农民手中,并采取必要措施提前化解补贴工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
会议指出,由于国家预拨资金即将到位,根据自治区要求,预拨资金只向基本农户按面积进行补贴,生产经营单位、承包大户的棉花不在此次补贴范围。各地要进一步做好漏报面积的补报工作,采取措施杜绝虚报面积现象发生。
会议强调,要加强监管,确保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各项措施到位;要加强对各收购网点、监管仓库的安全生产检查;各地要严厉查处合谋定价、掺杂使假、虚开票据等违规行为,加强棉花质量监管;要认真做好跟踪评估、棉花采价等工作,保证数据客观真实,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后期工作打好基础,并强化信息录入、登记备案、建档等基础性工作。
据各地(州、市)人民政府核实汇总,并经自治区农业厅、统计局、国土资源厅、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核查初步认定,2014年自治区棉花种植净面积为2832.59万亩(不含11月10日后各地补报面积)。截至11月10日,全区累计收购籽棉539.7万吨,其中地方278.2万吨,兵团261.5万吨;全区累计加工皮棉168.3万吨,其中地方77.6万吨,兵团90.7万吨。当前自治区共设立棉花专业监管仓库44个,有效库容达到650万吨。截至11月10日,自治区累计入库的155.3万吨皮棉已全部完成送检,出库36万吨。
截至10月31日,农发行新疆分行、自治区农村信用社已累计向683家(含兵团)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发放贷款270亿元,约占去年同期50%,其中农发行已累计向560家企业发放贷款237.4亿元,农村信用社已累计向123家企业发放贷款32.7亿元,切实做到了“钱等棉”。自治区人民政府协调相关金融部门,对棉农还贷期限进行了展期,解决了棉农还贷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