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告诉记者,依据现行的《产品质量法》,对违法违规企业仅处以货值3倍以下罚款,处罚力度过低,而且操作上仍有较大的弹性空间。而依据最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购买到不合格产品,主要的处罚措施就是退货,对于有欺诈行为的,增加货款3倍的惩罚性赔偿。而据介绍,在美国,对于产品质量问题,律师会主动召集受害者进行集体诉讼,特别是因为“陪审团”制度的存在,违法企业可能将面临“天价”的赔偿;而在欧洲一些国家,相关的消费者保护组织有权力组织仲裁庭,以行业自律的形式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拒不履行义务的企业有可能面临“市场禁入”的严惩。
业内专家认为,国际著名品牌频现“黑名单”,却仍然在大型商场中广受追捧,一方面是因为处罚力度偏弱,另一方面也表明国内消费者维权意识淡泊。多位年轻受访者对记者表示,买到质量不合格的服装,虽然心疼,但也不至于花费更多的财力精力去维权。
此外,尽管目前已经建立共享平台,但是工商、质检、财税部门仍然各自为政,数据应用上还是“单打独斗”。“一家受到质检部门查处的企业,在工商部门仍是信用a级。”浙江省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稽查处处长沈华清认为,应当建立统一的企业代码和统一的“黑名单”制度,加强监管的“合奏”。
因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认为,加强惩罚力度很重要,但建立一个统一的诚信体系更迫切。为更方便商家、消费者等查阅,应根据商品类型建立相应的查询机制。比如服装,应依据服装品牌建立查询系统,消费者可以随时查阅某一品牌的诚信状况,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消除“信息不对称”,对违法违规企业和厂家构成实质性的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