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儿童服装甲醛超标、PH值超标等问题频出。全国各地工商机关更是查出多起不合格童装,部分地区童装不合格率甚至达到七成。按照新国标,仅A类服装可供婴幼儿穿。28日,记者走访淄博市场发现,童装市场鱼龙混杂,不少婴幼儿服装标签标注为B类,有的甚至连标签都没有。
市民:购婴幼儿服装仅摸面料看款式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市民在购买童装时只是选择材质比较好的,对商品标签并不关注。
“平时来买童装,也只是关注一下是棉的还是绒的,再摸摸面料,看看款式,很少关注标签上有什么。只要穿着暖和就行,应该问题不大吧。”正在为2岁的女儿买棉衣的王女士说。
记者随后又问了5位市民,对于标签和国标,他们都表示不知道,也不知道服装还分A、B、C三类。
按照新国标,服装可分为A、B、C三个安全级别,明确只有A类产品可供婴幼儿穿着;直接接触皮肤的服装应符合B类产品的技术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服装应符合C类产品技术要求。但后二者如果是婴幼儿服装的话,也必须达到A类产品的技术要求。
市场:标签五花八门,有的甚至没有
28日,记者走访了张店义乌小商品城、步行街等附近的多家门店,发现多数婴幼儿服装标注为“B类”,有的仍在用2003年的旧国标,有的甚至没有标签。经过走访调查7家童装店铺,仅2家售卖的童装上标有“A类”字样。
在步行街一家童装店,童装上的标签更是五花八门,“GB18401-2003”“B类(可与皮肤直接接触)”“GB18401A/B”……据该童装店店主介绍,有些童装没有标签是因为是外贸服饰,现在在做内销。
而在张店义乌小商品城,一些在30元至50元左右的童装基本没有标签,而且数量占多数。当问及为何没有任何标签时,几位店主也没法说清,只是说“都是纯棉的,放心穿。”
新国标:只有A类服装可供婴幼儿穿
从2012年8月1日起,由国家纺织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起草的修改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全面强制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只有A类产品可供婴幼儿穿着。
与2003年公布的旧版标准相比,新国标中“婴幼儿服装”适用的年龄范围从2周岁扩大到3周岁,而适用的身高尺码范围则从原先的80厘米提高到100厘米。新的国标还规定,婴幼儿服装必须标注上“婴幼儿用品”“A类”“GB18401-2010”等字样,同时还要标注产品规格(即身高、胸围等信息)。
一般的服装当中含有甲醛、酸碱等化学物质,“如果超标的话,对皮肤、眼睛、呼吸道等都会造成伤害。”市职防院皮肤科医生王兴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