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要求,年底前,全国以及各省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都要对外公布,并形成常态化的公示机制。目前已经有超过2/3的省级政府出台了“实施方案”,一些地方政府开始陆续公布涉企收费项目。
国务院办公厅今年6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办《通知》),《通知》的核心和亮点就是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9月中旬,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确,中央批准设立的收费项目,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编制收费项目目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收费项目,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编制收费项目目录。地方收费项目目录中,应包括由中央批准设立在本行政区域内施行的收费项目。
工信部也正在建设企业负担调查信息平台,完善企业举报渠道。据了解,工信部下一步将联合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将涉企收费作为企业负担调查评价工作的重要内容,委托第三方研究机构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择机对外公布。
除了三大部委,地方政府在落实中央关于涉企收费实施清单管理方面也是争先恐后。全国已有超2/3的省级政府出台了各自的“涉企收费管理实施方案”。
这些方案均强调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一律取消。目录清单将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实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