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下员工67万多元工资,三个股东不思如何善后,反而逃之夭夭,最终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上周,他们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鹿城人民法院领到了刑罚,同时又被处以罚款10万元。
2013年七八月间,位于鹿城区仰义街道的温州市东莎鞋业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140名员工工资合计671714元,三名股东叶某、黄某、梁某在未对员工工资发放作任何安排的情况下陆续逃匿,还关闭了手机。
2013年9月2日,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东莎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东莎公司限期支付被拖欠员工工资。但东莎公司不履行支付义务。9月6日,鹿城区人社局为东莎公司垫付被拖欠员工工资。
今年3月10日、14日,股东叶某、黄某先后在市区鹿城路、飞霞南路被抓获;3月26日,梁某在杭州萧山区一鞋厂内被抓获。4月,黄某、梁某、叶某按照股份比例将537490元汇入鹿城区人社局欠薪应急周转金账户内。此前,东莎公司设备被拍卖得款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