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环保局将印染企业中水回用工程作为“十二五”污水减排的一项重要工程。据介绍,全县印染企业建成中水回用设施后,每年可减少废水排放量405万吨。
近日,位于海安县大公镇的海林染整有限公司新投入800万元,建成了日处理污水能力达3000吨的中水回用设施。据海安县环保局副局长周晖介绍,全县印染企业建成中水回用设施后,每日可回用中水1.35万吨,每年可减少废水排放量405万吨、化学需氧量400吨、氨氮30吨。
今年年初,海安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与全县10个镇、8个部门、9家印染企业签订了“建成废水深度处理装置,中水回用不得低于30%”的目标责任书。
海安县组织印染企业赴宜兴、吴江进行调研,实地参观了苏南印染企业提标改造及中水回用的成功做法,听取提标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设计、工艺、技术、核心设备等方面的详细介绍。通过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县财政奖励、企业自筹等办法筹措资金,推进工程建设。
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海安县采取工程建设效率、质量督查制度,县环保局将各印染企业各阶段完成的时间节点要求告之局所有职能科室、大队,实行联动督查。对不能按期按质完成的企业,在各项环境行政许可及环保守法证明办理上实施一票否决制度,不得拨付环保专项资金,助推全县印染企业提标改造和中水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