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16日向媒体通报了2013年环境保护部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情况。在2012年查处和重点督办的93起环境案件中,有70起案件涉及的环境问题已处理处罚到位、执行到位并基本整改到位;19起案件仍在整改中,尚未完成;4起案件未开展有效整改工作。
4起未开展有效整改工作的案件分别是: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化工总厂三期技术改造工程未落实4座4米焦炉停产拆除、实现废水全部综合利用等环评要求,未经环保竣工验收长期违法试生产,拒不执行辽宁省环保厅责令停止生产的要求,未按时淘汰4座4米焦炉,未建装煤出焦收集除尘设施,大量污染物直接排放;哈尔滨亚麻纺织有限公司一期2万锭/年亚麻纱项目于2008年12月建成,未经验收擅自投产,拒不执行黑龙江省环保厅责令停止生产的要求,也未缴纳罚款,还新建1台4吨燃煤锅炉,无环保手续,未配套建设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广西百色融达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落后工艺和设备未按时淘汰、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铜冶炼除尘灰临时堆场和原料堆场建设不规范、雨污分流不完善,拒不执行百色市环保局责令限期整改的要求;安徽铜陵市城北污水处理厂运营负荷不足,一直未运行。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表示,铜陵市城北污水处理厂问题将通报安徽省人民政府;对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化工总厂、哈尔滨亚麻纺织有限公司、百色融达铜业有限责任公司3起环境违法案挂牌督办,其间,各级环保部门暂停审批其除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以外的项目,同时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