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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难题靠的是细算精耕——江苏沛县纺织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经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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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纺织品网   tex.org.cn   日期:2014-05-21

  编者按:自国家发布《关于逐步实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通知》至今,我国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不断得到重视和完善,各地根据自身情况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初现成效。不久前,江苏省财贸轻纺工会召开工作会议,推进产业行业集体工资协商,沛县作为典型案例与会上企业分享集体工资协商的经验做法。本期选取部分做法与读者分享。

  选准突破口,确定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切入点

  纺织业是沛县工业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也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传统产业。目前全县已建成投产的纺织企业140多家,环锭纺生产规模130多万锭,气流纺400多台,布机3000多台;年产各种规格的纱线50万吨,主要产品有粘纤、纯棉、化纤、毛纺、混纺等上百个品种的纱线,全县纺织业年销售收入近百亿元,从业人员3万余人。

  为有效化解劳资矛盾,促进纺织行业快速发展,制定具有行业共性的工资标准是关键,也是难题。江苏省沛县总工会通过三个环节,解决了这个难题。

  首先,找出难点。全县140余家纺织企业生产设备不同,工艺要求不同,产品种类多达几十种,涉及工序几十道,表面上看个性突出,共性难找,行业工资标准难统一,但是经过深入调研分析后发现,这些企业都有轧花、梳棉、并条、粗纱、细纱、自落等10多个工种,而这100多家纺织企业共有工种的工资标准都是由企业自行制定,标准各不相同,高的达3000多元,低的1000多元。由于工时计件标准不同,工资差异较大。因此,沛县总工会从共有工种的最低工资保障入手,打开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突破口。

  其次,测算共有工种工资平均值。成立由工会、人社局、中小企业局、工商联、行业协会、企业经营者代表、技术工人代表等部门组成的劳动定额(工资标准)指导委员会。通过行业协会调出100家纺织企业的技术工人工资表,并对10个共有工种工资进行测算。测算方法是:将每个工种的月工资总额除以每个工种的职工总数,得出该工种的月平均工资。经过测算初步得出10个共有工种的月平均工资均超过1400元,高于江苏省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最后,综合评定工种工资标准。为使初步测算的月平均工资更加科学合理,沛县总工会选择30家有代表性的企业就10个工种的工时、工价、计件、定额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后发现,并条、粗纱、细纱、自落工多数分布在效益较好的企业,月平均工资较高,考虑到整个行业的均衡发展,对这4个工种月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并条工由原来的1900元降到1850元;自落工由原来的1800元降到1700元;粗纱工由原来的1950降到1850元;细纱工由1800元提高到2000元。在此基础上,制订《纺织行业十个工种工资标准草案》,并将这个草案发到140多家企业征求意见,根据职工和经营者的意见进行修改审订。

  把好程序关,推进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规范化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政策性强,工作环节多,为确保工资协商工作程序规范,沛县总工会采取三个步骤。

  第一,认真做好预商。组织召开行业协会、行业联合工会、工资协商专家指导组、劳动定额(工资标准)指导委员会参加的联席会议,针对测算出的共有工种工资进行预商。企业方代表和职工方代表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沛县劳动力市场工资价格指导线等法律法规,结合行业企业经济效益状况,就10个共有工种的月最低工资保障线进行协商。经过双方协商最后确定10个共有工种月最低工资保障线。其中,最高的细纱工达到2400元,最低的并条工达1850元。

  第二,真诚的“较量”。去年8月14日,由行业工会8名职工代表、协会8家企业老板进行的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在县总工会举行。会上,劳资双方彼此认真协商,最后达成双方认可的方案,通过了10个共有工种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了工资支付形式和日期、增长幅度、休息休假、保险缴纳、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用工处罚等8个方面的协商议题。其中规定了辅助工种不低于1200元;年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7%;为70%以上的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女工生育五项保险;年发放福利总额不低于600元。在协商现场还讨论增加了学徒工工资,职工月最低工资不应少于1500元等条目。

  第三,充分发挥职代会作用。为使纺织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具有权威和法律效力,沛县总工会通过会议选举出职工信任、素质较高的职工方协商代表;职代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集体协议的落实情况,对工资集体协商协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建立监督网,提升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

  为确保纺织行业工资集体协议落到实处,沛县总工会将工资集体协议在提交行业职代会讨论通过的基础上,采取以下监督措施:

  一是建立监督员例会制度。在每个企业设立由工会主席和两名职工代表组成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监督组,对本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每季度召开例会,了解工资集体协商履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工会反映,督促整改。

  二是建立工资指导员信息反馈制度。县纺织行业协会每月向行业联合工会提供各企业职工工资报表、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等方面的信息。

  三是建立考评制度。在争取上级党政和工会的支持下,根据季度检查和日常监督情况,对各企业实行考评。对履约不好的企业在土地申报、贷款资格、评先创优等方面给予制约。通过建立实施这些监督保障机制,确保行业工资集体协议履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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