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复函自治区发改委,同意将浙能纺织工业城热电项目纳入2014年度新疆火电建设规划。这标志着该项目继国家能源局取消“路条”程序之后,即将实现项目核准。
浙能纺织工业城热电项目由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主出资建设,拟建设2台35万千瓦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具备700吨/时供汽能力和400万平米供暖能力,同步安装脱硫、脱硝装置。该项目的实施对满足纺织工业城企业的工业用汽和居民冬季采暖需求,促进地区纺织服装产业快速发展和就业,进一步推进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阶段,地区发改委将督促、协调项目单位按照国家节能减排、电力产业发展政策和抗灾能力建设等有关要求,对项目技术经济可行性进行论证;进一步落实电厂外部建设条件,做好规划选址、土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取水许可、水土保持、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银行贷款和电网接入等审批工作,力争项目年内完成核准,动工建设。